BMI 计算公式
一次除法、一次平方。这里给出算式本身、为什么长这样,以及三个最容易算错的地方。
BMI = 体重(公斤)÷ 身高(米)的平方,即 kg/m²。英制写法为 703 × 体重(磅)÷ 身高(英寸)的平方。身高 1.70 m、体重 68 kg 的人,68 ÷ 1.70² = 23.5。18.5 / 24 / 28 这些数字属于分类标准,不属于公式——同一套公式配不同标准的切点,会得出不同结论。
公式的两种写法
公制
BMI = kg ÷ m²
体重用公斤,身高用米。1.70 m 要写成 1.70,不是 170。
英制
BMI = 703 × lb ÷ in²
体重用磅,身高用总英寸数。5'10" 是 70 英寸,不是 5.10。
两种写法对同一个人得出的结果完全一致。703 这个系数一次性完成磅到公斤、平方英寸到平方米的换算,它不是修正值,也不存在第二个版本。
分步演算示例
- 身高 1.70 m,先平方:1.70 × 1.70 = 2.89 m²。
- 体重 68 kg,此时不需要做任何换算。
- 相除:68 ÷ 2.89 = 23.53,保留一位小数得 23.5。
- 再对照标准分类:23.5 按 WHO 国际标准属正常;按 WHO 亚太刻度(超重自 23.0 起)属超重;按中国 WS/T 428 (超重自 24.0 起)属正常。
同一个人用英制算:170 cm 即 66.93 英寸,68 kg 即 149.9 磅。703 × 149.9 ÷ 66.93² = 23.5,结果相同——理应如此。
为什么身高要平方
BMI 的目的是把身高从体重里剔除,让不同体型的人能放在同一把尺子上比较。人体的质量大致与身高的平方成正比——一个人身高翻倍、体型不变,体重不会只翻倍,而是约翻四倍,因为质量随体积增长而身高只在一个维度上增长。用体重除以身高的平方,基本抵消了这层关系,留下一个经身高校正过的单一数字。
这也正是这个公式最著名的弱点所在。指数恰好取 2,是关于人体形状的一种假设,不是推导出来的常数,而且它对中等及偏矮身高拟合得更好。身高很高时,BMI 往往会略微偏高——这也是不该只凭一个数字下结论的原因之一。
该公式由比利时数学家、统计学家凯特勒(Adolphe Quetelet)在 1830 年代提出,当时用于描述人群中体重的分布。1972 年美国生理学家安塞尔·基斯(Ancel Keys)的研究把它与皮褶厚度等多种指标对比,认为它是当时可用的身高体重比中表现最好的一个,并把它命名为 body mass index。两人研究的都是人群,不是个体——这也仍是它正确的用法。
三个最容易算错的坑
| 错误 | 后果 | 正确做法 |
|---|---|---|
| 身高直接用厘米 | 除以 170² 而不是 1.70²,结果被放大约 1 万倍 | 写 1.70,不写 170 |
| 身高写成「几尺几点几」 | 把 5'10" 写成 5.10 当作 5.1 英尺,只有 61 英寸而非 70 英寸,差出 22 cm,且英寸数越大误差越大 | 70 英寸(5 × 12 + 10) |
| 用磅却没有乘 703 | 结果会大到几千,或者得出一个看起来合理但其实错误的数字 | 703 × lb ÷ in² |
同一个 BMI,在不同身高对应不同体重
这是多数「标准体重」答案出错的地方。因为体重是身高的平方乘以 BMI,每一个 BMI 数值在每个身高上都对应不同体重。成人不存在单一目标体重,只存在目标 BMI——它换算到每个人身上都不一样。
| 身高 | BMI 23(WHO 亚太超重线) | BMI 24(中国超重线) | BMI 28(中国肥胖线) |
|---|---|---|---|
| 155 cm | 55.3 kg | 57.7 kg | 67.3 kg |
| 160 cm | 58.9 kg | 61.4 kg | 71.7 kg |
| 165 cm | 62.6 kg | 65.3 kg | 76.2 kg |
| 170 cm | 66.5 kg | 69.4 kg | 80.9 kg |
| 175 cm | 70.4 kg | 73.5 kg | 85.8 kg |
| 180 cm | 74.5 kg | 77.8 kg | 90.7 kg |
| 185 cm | 78.7 kg | 82.1 kg | 95.8 kg |
每个身高的完整健康、超重、肥胖体重区间,见 BMI 对照表。
算完之后对照哪张表
公式永远不变,变的是你拿结果去对照的那张表——公开可查的就至少有十一套。
| BMI 区间 | 分类 |
|---|---|
| < 18.5 | 偏瘦 |
| 18.5 – < 25 | 正常 |
| 25 – < 30 | 超重 |
| 30 – < 35 | 肥胖 I 度 |
| 35 – < 40 | 肥胖 II 度 |
| ≥ 40 | 肥胖 III 度(重度肥胖) |
出处:WHO Expert Consultation, Lancet 2004 — Appropriate body-mass index for Asian populations · WHO — Obesity and overweight fact sheet(WHO 技术报告系列 / 现行全球参照)
你该用哪套切点
同一套算术,十一个答案。BMI 23.5 在 WHO 国际标准下属正常,在 WHO 亚太刻度下属超重,在日本 JASSO 刻度下则自成一类——因为它根本不设超重档。
| 口径来源 | 正常区间 | 超重起点 | 肥胖起点 | 腰围 / 中心性肥胖 | 出处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WHO 国际标准(全球通用)世界卫生组织 | 18.5 – 24.9 | 25.0 | 30.0 | — | 原文 |
| WHO 2004 专家磋商(亚洲人群)世界卫生组织专家磋商,发表于《柳叶刀》 | 18.5 – 22.9 | 23.0 | 27.5 | — | 原文 |
| WHO 亚太(WPRO / IASO / IOTF)WHO 西太平洋区域办事处、国际肥胖研究协会、国际肥胖工作组 | 18.5 – 22.9 | 23.0 | 25.0 | — | 原文 |
| 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— 卫生行业标准 WS/T 428 | 18.5 – 23.9 | 24.0 | 28.0 | 男 ≥90cm / 女 ≥85cm | 原文 |
| 中国香港香港卫生署 卫生防护中心 — 采用 WHO 西太平洋区域办事处亚洲成年人分类 | 18.5 – < 23.0 | 23.0 | 25.0 | 腰高比 <0.5 | 原文 |
| 新加坡新加坡保健促进局(HPB),卫生部 | 18.5 – 22.9 | 23.0 | 27.5 | 男 ≥90cm / 女 ≥80cm | 原文 |
| 日本日本肥胖学会(JASSO) | 18.5 – 24.9 | — | 25.0 | 男 ≥85cm / 女 ≥90cm | 原文 |
| 韩国韩国肥胖学会(KSSO) | 18.5 – 22.9 | 23.0 | 25.0 | 男 ≥90cm / 女 ≥85cm | 原文 |
| 印度与南亚亚洲印度人共识声明(Misra 等,JAPI 2009);印度医学研究理事会(ICMR) | 18.0 – 22.9 | 23.0 | 25.0 | 男 ≥90cm / 女 ≥80cm | 原文 |
| 英国 NICE 指南 — 亚裔、华裔、中东及非洲/加勒比裔成年人英国国家卫生与临床优化研究所(NICE),指南 NG246 | 18.5 – 22.9 | 23.0 | 27.5 | 腰高比 <0.5 | 原文 |
| ADA 2026 亚裔人群标准美国糖尿病协会 —《2026 糖尿病诊疗标准》成人超重与肥胖章节 | 18.5 – 22.9 | 23.0 | 27.5 | 男 ≥90cm / 女 ≥80cm | 原文 |
表中共 11 套口径,数值逐条取自各机构原始文件(见各行出处链接)。WHO 2004 的 23.0 / 27.5 是公共卫生行动点,不是对国际分类的重新定义。
常见问题
- BMI 的计算公式是什么?
- BMI = 体重(公斤)÷ 身高(米)的平方,即 kg/m²。英制写法为 703 × 体重(磅)÷ 身高(英寸)的平方。两种写法对同一个人得出的结果完全一致。
- 为什么公式里身高要平方?
- 因为 BMI 的目的是把身高从体重中剔除,使不同身高的人能放在同一把尺子上比较。体重大致与身高的平方成正比,因此用体重除以身高的平方基本能抵消这一效应。该公式由比利时统计学家凯特勒(Adolphe Quetelet)在 1830 年代提出,本意是描述人群而非诊断个体——这也仍是它正确的用法。
- BMI 25 对应多少体重?
- 完全取决于身高,这就是不存在单一目标体重的原因。BMI 25 意味着每平方米身高对应 25 公斤:身高 1.61 m 时为 64.8 kg,1.70 m 时为 72.3 kg,1.80 m 时为 81.0 kg。任何给出一个统一目标体重的表,都忽略了公式里的身高项。
- 公制和英制的 BMI 公式一样吗?
- 关系相同,只是常数不同。公制为 kg / m²,英制为 703 × lb / in²。703 这个系数一步完成平方英寸到平方米、磅到公斤的换算,因此两种写法对同一个人得出同一个 BMI。
数据来源与核对方式
本页出现的每一个切点、分档与公式,都取自下列机构发布的原始文件;不采用二手转述,也不补写来源中没有的数字。
- 世界卫生组织(WHO)
国际通用切点(25 / 30)与 2004 年亚洲行动点
-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
中国现行成人切点——WS/T 428(24 / 28)及腰围判定标准
-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卫生署
香港分类(23 / 25),出自《2020-22 年度人口健康调查》
- 新加坡保健促进局(HPB)
新加坡三级风险阶梯(18.5–22.9 / 23.0–27.4 / ≥27.5)
- 日本肥胖学会(JASSO)
日本分类——不设超重档,25 起即判肥胖
- 韩国肥胖学会(KSSO)
韩国分类及腹型肥胖腰围阈值
- 印度医学研究理事会 / Misra 共识
南亚切点,含 18.0 的下界
- 英国国家卫生与临床优化研究所(NICE)
英国亚裔成年人的族裔下调阈值(23 / 27.5)
- 美国糖尿病协会(ADA)
2026 年标准——亚裔肥胖切点 27.5,中心性肥胖可覆盖 BMI 结论
分类切点是人群层面的统计阈值,不是个体诊断。数值卡在分类线附近时,请同时量腰围并结合体脂率判读。最近核对日期:2026-09-15。
资料来源
- WHO — 肥胖与超重事实清单(BMI 定义为 kg/m²,切点 25 与 30)
- WHO 专家磋商 — 亚洲人群 BMI 适宜区间(Lancet 2004;363:157–163)
- Keys A 等 — Indices of relative weight and obesity(J Chronic Dis 1972;25(6):329–343),BMI 命名出处
-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WS/T 428《成人体重判定》
- 美国 CDC — 成人 BMI 分类(肥胖分三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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