肥胖分级
三个等级、一条分界线——而这条线一跨过太平洋,整条阶梯就会横移五点。
按 WHO 国际标准,肥胖自 BMI 30.0 起,分为 1 度(30.0–34.9)、2 度(35.0–39.9)与 3 度(40.0 及以上)——3 度即 CDC 现在所称的 「重度肥胖」,旧称「病态肥胖」。如果某个国家标准采用亚洲肥胖线 25.0,整条阶梯就整体下移五点:1 度自 25.0、2 度自 30.0、3 度自 35.0。结构完全相同,只是位置变了。
WHO 的肥胖分级
这就是 WHO 与 CDC 公布的那条阶梯。细分是有临床意义的:三级之间的风险与可用的治疗手段都不一样,所以把它们一律压成「肥胖」会丢掉信息。
| BMI 区间 | 分类 |
|---|---|
| < 18.5 | 偏瘦 |
| 18.5 – < 25 | 正常 |
| 25 – < 30 | 超重 |
| 30 – < 35 | 肥胖 I 度 |
| 35 – < 40 | 肥胖 II 度 |
| ≥ 40 | 肥胖 III 度(重度肥胖) |
出处:WHO Expert Consultation, Lancet 2004 — Appropriate body-mass index for Asian populations · WHO — Obesity and overweight fact sheet(WHO 技术报告系列 / 现行全球参照)
中国内地没有分度——这是中文搜索里最大的一处误解
先把这个说清楚。中国现行标准 WS/T 428《成人体重判定》只设了一条肥胖线:BMI 28.0 及以上判为肥胖,到此为止,不再细分一度、二度、三度。它的完整分档是消瘦(<18.5)、正常(18.5–23.9)、超重(24.0–27.9)、肥胖(≥28.0)四档。
所以中文里广泛流传的「一度肥胖 / 二度肥胖 / 三度肥胖」,并不是中国标准里的概念。它来自韩国肥胖学会(KSSO)与日本肥胖学会(JASSO)的分度体系——这两个学会确实把肥胖拆成三到四度。如果你看到的表格同时写着「中国标准」和「1 度 25.0–29.9」,那它把韩国的数字挂在了中国的标题下。
这不是抠字眼。按中国标准,BMI 27.5 是超重;按韩国 KSSO 与日本 JASSO,同一个 BMI 已经是I 度肥胖。如果你在减重门诊被问到「你现在是几度」,答案取决于医生手上拿的是哪一份文件。
各国各机构的肥胖阶梯逐条对照
这里有一个多数对照表都会漏掉的事实:并非每个机构都对肥胖再分级。韩国与日本公布了完整的三到四度阶梯;中国内地、新加坡与 ADA 只给一条肥胖线;中国香港只到两度。下表每一行都读自对应机构自己的文件。
| 口径来源 | 肥胖起点 | 是否再分度 |
|---|---|---|
| WHO 国际标准(全球通用)世界卫生组织 | ≥ 30.0 |
|
| WHO 2004 专家磋商(亚洲人群)世界卫生组织专家磋商,发表于《柳叶刀》 | ≥ 27.5 |
|
| WHO 亚太(WPRO / IASO / IOTF)WHO 西太平洋区域办事处、国际肥胖研究协会、国际肥胖工作组 | ≥ 25.0 |
|
| 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— 卫生行业标准 WS/T 428 | ≥ 28.0 | 不分度。自 28.0 起为单一条肥胖带——肥胖。 |
| 中国香港香港卫生署 卫生防护中心 — 采用 WHO 西太平洋区域办事处亚洲成年人分类 | ≥ 25.0 |
|
| 新加坡新加坡保健促进局(HPB),卫生部 | ≥ 27.5 | 不分度。自 27.5 起为单一条肥胖带——高风险。 |
| 日本日本肥胖学会(JASSO) | ≥ 25.0 |
|
| 韩国韩国肥胖学会(KSSO) | ≥ 25.0 |
|
| 印度与南亚亚洲印度人共识声明(Misra 等,JAPI 2009);印度医学研究理事会(ICMR) | ≥ 25.0 | 不分度。自 25.0 起为单一条肥胖带——肥胖。 |
| 英国 NICE 指南 — 亚裔、华裔、中东及非洲/加勒比裔成年人英国国家卫生与临床优化研究所(NICE),指南 NG246 | ≥ 27.5 | 不分度。自 27.5 起为单一条肥胖带——肥胖。 |
| ADA 2026 亚裔人群标准美国糖尿病协会 —《2026 糖尿病诊疗标准》成人超重与肥胖章节 | ≥ 27.5 | 不分度。自 27.5 起为单一条肥胖带——肥胖。 |
WHO 2004 那一行是这张表唯一的例外:27.5 与 32.5 是沿 BMI 连续线的公共卫生行动点,不是临床肥胖分级。该次磋商明确保留 25 与 30 作为国际定义,并未重新定义它们。
「病态肥胖」「重度肥胖」「3 度肥胖」是同一件事
「病态肥胖」(morbid obesity)曾是 BMI 40.0 及以上,或 35.0 及以上同时合并 2 型糖尿病、高血压、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等肥胖相关疾病的标准临床称谓。它已基本被3 度肥胖取代——这正是 CDC 现行成人 BMI 分类使用的说法——在大量美国临床文献里则写作重度肥胖(severe obesity)。
名字换了,定义没有变。改名的理由是「morbid(病态)」把一种预后判断附着在了人身上,而不是在描述一个测量结果。如果你在同一份文件里同时看到这三个词,它们指的是同一条带。
为什么亚洲的阶梯整体下移五点
算术很简单,后果不简单。取 BMI 27.5:在 WHO 国际阶梯上它是超重,距离 1 度肥胖还差整整 2.5 个点。而在 WHO 亚太阶梯上——以及中国香港卫生署的分类、韩国 KSSO 指南之下——27.5 已经是肥胖 I 度。同一具身体、同一个数字,因为所依据的指南来自不同大洲,落在了不同的等级里。
原因就是本站所有下调切点背后的那一条:相同 BMI 下,亚裔人群往往携带更多体脂和更多内脏脂肪,因此肥胖相关疾病出现得更早。韩国 2022 年指南把立场写得很直接——韩国成年人的肥胖相关疾病风险在 BMI 25 以下就线性上升,所以切点定在 25 而不是 30。
另外要注意,并非所有亚洲标准都会分度。中国 WS/T 428 把肥胖定在 28.0 并到此为止,新加坡 HPB 把一切框定为风险而非体重状态,ADA 2026 对亚裔人群只画一条 27.5 的肥胖线。「到处都是三级阶梯」是这个领域里最常见的错误假设。
日本的分法又不一样——肥胖不等于肥胖症
日本的等级边界与韩国相同,但命名不同,并且额外做了一个本站其他任何标准都没有的区分。按 JASSO,肥胖指 BMI 25.0 及以上,分为 肥胖 1 度(25 – 30)、肥胖 2 度(30 – 35)、肥胖 3–4 度(高度肥胖)(≥ 35)。但肥胖症(肥満症)是另一个诊断:它要求在这个 BMI 之外还合并一项肥胖相关健康障碍,或腹部 CT 测得内脏脂肪面积 ≥100 cm²。
实际效果是:在日本,BMI 32 可以是「肥胖」而不是「肥胖症」;而 BMI 26 只要合并相关疾病,就可以是肥胖症。落在某个等级里,不等于得了某种病——这条原则可以推广,也正是上面所有表格里的等级标签应当被视为筛查结果、而非诊断的原因。
| BMI 区间 | 分类 |
|---|---|
| < 18.5 | 低体重 |
| 18.5 – < 25 | 普通体重 |
| 25 – < 30 | 肥胖 1 度 |
| 30 – < 35 | 肥胖 2 度 |
| ≥ 35 | 肥胖 3–4 度(高度肥胖) |
出处:JASSO — 肥満度分類 (obesity classification table) · Definition, criteria, and core concepts of guidelin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obesity disease in Japan (Endocrine Journal, 2024) · OECD Reviews of Public Health: Japan — on the JASSO BMI 25 threshold(《肥胖症诊疗指南》(2022)及 JASSO 肥胖度分类)
等级之间真正变化的是什么
变的不是标签,而是升级规则。本页涉及指南里的三条具体规则:
- 中心性肥胖可以让你升一级。按 ADA 2026 标准,在 BMI 23.0–27.4 区间内,男性腰围 ≥90 cm、女性腰围 ≥80 cm,或腰高比 ≥0.5,会把这个人直接改判为肥胖而非超重。决定你在哪条阶梯上的,是腰围,不是体重秤。
- BMI 超过 35 之后,腰围不再补充信息。NICE 建议在这个水平上腰围几乎不再增加预测力——这就是 BMI 等级从「更差的那把尺子」变成「更好的那把尺子」的转折点。
- 趋势和等级一样重要。ADA 2026 标准把三年内每年持续增重 1–1.5 kg 标为风险显著升高,与当前处于哪个等级无关。稳步爬过 1 度,和到达之后停下来,是两种不同的处境。
把所有阶梯画在同一把尺子上,分歧一眼可见,不必只听描述:
所有口径画在同一把尺子上
虚线标出 23 与 25 两条参考线。绿色为正常区间,黄色为偏瘦,橙色为超重/风险升高,红色为肥胖/高风险。
十一套口径逐条对照
| 口径来源 | 正常区间 | 超重起点 | 肥胖起点 | 腰围 / 中心性肥胖 | 出处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WHO 国际标准(全球通用)世界卫生组织 | 18.5 – 24.9 | 25.0 | 30.0 | — | 原文 |
| WHO 2004 专家磋商(亚洲人群)世界卫生组织专家磋商,发表于《柳叶刀》 | 18.5 – 22.9 | 23.0 | 27.5 | — | 原文 |
| WHO 亚太(WPRO / IASO / IOTF)WHO 西太平洋区域办事处、国际肥胖研究协会、国际肥胖工作组 | 18.5 – 22.9 | 23.0 | 25.0 | — | 原文 |
| 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— 卫生行业标准 WS/T 428 | 18.5 – 23.9 | 24.0 | 28.0 | 男 ≥90cm / 女 ≥85cm | 原文 |
| 中国香港香港卫生署 卫生防护中心 — 采用 WHO 西太平洋区域办事处亚洲成年人分类 | 18.5 – < 23.0 | 23.0 | 25.0 | 腰高比 <0.5 | 原文 |
| 新加坡新加坡保健促进局(HPB),卫生部 | 18.5 – 22.9 | 23.0 | 27.5 | 男 ≥90cm / 女 ≥80cm | 原文 |
| 日本日本肥胖学会(JASSO) | 18.5 – 24.9 | — | 25.0 | 男 ≥85cm / 女 ≥90cm | 原文 |
| 韩国韩国肥胖学会(KSSO) | 18.5 – 22.9 | 23.0 | 25.0 | 男 ≥90cm / 女 ≥85cm | 原文 |
| 印度与南亚亚洲印度人共识声明(Misra 等,JAPI 2009);印度医学研究理事会(ICMR) | 18.0 – 22.9 | 23.0 | 25.0 | 男 ≥90cm / 女 ≥80cm | 原文 |
| 英国 NICE 指南 — 亚裔、华裔、中东及非洲/加勒比裔成年人英国国家卫生与临床优化研究所(NICE),指南 NG246 | 18.5 – 22.9 | 23.0 | 27.5 | 腰高比 <0.5 | 原文 |
| ADA 2026 亚裔人群标准美国糖尿病协会 —《2026 糖尿病诊疗标准》成人超重与肥胖章节 | 18.5 – 22.9 | 23.0 | 27.5 | 男 ≥90cm / 女 ≥80cm | 原文 |
表中共 11 套口径,数值逐条取自各机构原始文件(见各行出处链接)。WHO 2004 的 23.0 / 27.5 是公共卫生行动点,不是对国际分类的重新定义。
常见问题
- 肥胖分几级?
- WHO 按 BMI 把肥胖分为三级。按 WHO 国际标准,1 度为 30.0–34.9,2 度为 35.0–39.9,3 度为 40.0 及以上。3 度就是旧称的「病态肥胖」。如果某个国家标准采用亚洲肥胖线 25.0 而非 30.0,三条分界线整体下移五点。
- 3 度肥胖的 BMI 是多少?
- 按 WHO 国际标准为 40.0 及以上(该标准下肥胖本身自 30.0 起)。若肥胖线为 25.0——如韩国 KSSO 指南与日本 JASSO 分类——3 度自 35.0 起。分级结构完全相同,只是整条阶梯整体下移。
- 「病态肥胖」这个说法还在用吗?
- 临床写作中已基本被「3 度肥胖」取代,因为旧称被认为带有污名化色彩。定义没有改变:BMI ≥40.0,或 BMI ≥35.0 且合并 2 型糖尿病、高血压、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等肥胖相关疾病。
- 亚洲人群的肥胖分级不同吗?
- 分界线不同,而且并非所有亚洲标准都对肥胖再分级。韩国 KSSO:I 度 25.0–29.9、II 度 30.0–34.9、III 度 ≥35.0;日本 JASSO 采用同样的 25 / 30 / 35 分界但分四度,把 3、4 度合并为高度肥胖。相比之下,中国 WS/T 428 自 28.0 起判肥胖且不再细分,香港卫生署只到肥胖 I、II 度,ADA 2026 亚裔标准则只设 27.5 一条肥胖线。
数据来源与核对方式
本页出现的每一个切点、分档与公式,都取自下列机构发布的原始文件;不采用二手转述,也不补写来源中没有的数字。
- 世界卫生组织(WHO)
国际通用切点(25 / 30)与 2004 年亚洲行动点
-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
中国现行成人切点——WS/T 428(24 / 28)及腰围判定标准
-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卫生署
香港分类(23 / 25),出自《2020-22 年度人口健康调查》
- 新加坡保健促进局(HPB)
新加坡三级风险阶梯(18.5–22.9 / 23.0–27.4 / ≥27.5)
- 日本肥胖学会(JASSO)
日本分类——不设超重档,25 起即判肥胖
- 韩国肥胖学会(KSSO)
韩国分类及腹型肥胖腰围阈值
- 印度医学研究理事会 / Misra 共识
南亚切点,含 18.0 的下界
- 英国国家卫生与临床优化研究所(NICE)
英国亚裔成年人的族裔下调阈值(23 / 27.5)
- 美国糖尿病协会(ADA)
2026 年标准——亚裔肥胖切点 27.5,中心性肥胖可覆盖 BMI 结论
分类切点是人群层面的统计阈值,不是个体诊断。数值卡在分类线附近时,请同时量腰围并结合体脂率判读。最近核对日期:2026-09-15。
资料来源
- CDC — 成人 BMI 分类区间(肥胖细分为三级,3 度即重度肥胖)
- WHO — 肥胖与超重事实清单
- WHO 专家磋商 — 亚洲人群 BMI 适宜区间(Lancet 2004;363:157–163),23.0 / 27.5 / 32.5 / 37.5 行动点出处
-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WS/T 428《成人体重判定》——肥胖自 28.0 起,不再分度
- 韩国肥胖学会 KSSO — Diagnosis of Obesity:2022 指南更新(肥胖 I、II、III 度)
- 日本肥胖学会 JASSO — 肥満度分類,以及「肥胖 / 肥胖症」的区分
- NICE 指南 NG246 — BMI 超过 35 时腰围几乎不再增加预测力
- ADA《2026 糖尿病诊疗标准》— 成人超重与肥胖,中心性肥胖覆盖判据与体重轨迹预警
以上数值均按原始文件逐条核对。本站内容仅供科普参考,不构成医疗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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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站内容仅供参考和科普,不构成医疗诊断或治疗建议。如有健康问题,请咨询医生或专业健康机构。最后更新时间:2026年8月9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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